根据《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文件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,制定我院2026年复试录取工作细则。
一、复试组织管理
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,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。同时,在分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复试工作小组,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二、复试分数线要求及比例要求
调剂考生按照《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》执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生源数量远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,复试采取差额形式,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%。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,应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。
三、资格审查
(一)考生须于2026年4月17日9:00-9:50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,现场审核地点为贵阳学院机械工程学院(实验楼C205b),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,逾期作放弃复试资格处理;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,一律不予复试、录取。具体需要提交的复审资料如下:
1.初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)。
2.考生本人签名的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原件(附件1)。
3.学籍学历证明原件。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》或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》(在境外、国外取得学位的,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。
4.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5.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合同(一式三份)原件(附件2)。
(二)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、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。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都不得进入复试。
四、复试安排
(一)复试时间和地点
1.报到及资格审查
时间:2026年4月17日(星期五)9:00--9:50
地点:实验楼C205b
2.专业知识测试笔试
时间:2026年4月17日(星期五)10:00-12:00
地点:实验楼C104
3.面试
时间:2026年4月17日(星期五)13:00--18:00
地点:实验楼C203a
(二)复试内容
复试内容分为专业课笔试、面试。
1.专业课笔试
专业课笔试采用试卷闭卷笔试,在面试前进行。考试科目为:《先进制造技术》,考试时间120分钟。
2.面试
面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:
(1)思想品德考核(含考生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科学精神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等);
(2)专业素养及专项技能考核;
(3)综合素质考核(含学习能力、思维能力、科研创新能力、人文素养等);
(4)英语听说能力及口语考核。
(三)复试成绩
1.复试成绩总分300分,其中专业课测试100分(闭卷),面试200分。其复试成绩低于180分(不含180分)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。
(四)考生总成绩
1.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,得出考生录取总成绩,按百分制计算。
2.总成绩
调剂考生总成绩=(初试成绩÷5)×40%+(复试总成绩÷3)×60%(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)。
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(五)复试缴费
考生须在复试前按《贵阳学院研究生复试费微信缴费流程》(详见附件3)缴纳复试费,复试费标准为100元/人.次。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,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。
五、录取工作
(一)拟录取
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,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等,则按复试成绩高者,名次列前。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,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二)体检
凡是进入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,体检要求以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中第七十二条为准,未达到体检要求的,取消拟录取资格。考生到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,不参加复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。
(三)不予录取
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:
1.资格审查未通过者;
2.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;
3.复试成绩不合格者;
4.体检不合格者。
5.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形。
(四)公示
我校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,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、考生编号、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、总成绩等,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六、政审
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(或档案审查意见)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,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。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(附件4),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、政工部门加盖印章。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;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七、违规处理
考生应诚信复试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。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以及学校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。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、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,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。对提供虚假信息、材料的,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取消录取资格,并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八、申诉渠道
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,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,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,如发生违纪、违规和信访等情况由校纪委监察部门处理。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、录像、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。
举报信箱:贵阳学院纪委信箱:gyxyjw@163.com;
举报电话:贵阳学院纪委:0851—85400773;
通讯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,中国共产党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。
九、其他
(一)学院未委托任何单位、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。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。
(二)本细则由贵阳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以教育部《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等文件和《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》为准。
(三)相关附件下载见贵阳学院研究生管理处网站,网址:http://yjsy.gyu.edu.cn/info/1081/3288.htm。
贵阳学院机械工程学院
2026年4月15日
一审:陈启鹏
二审:张海文
三审:吴家福